國立嘉義高商合作教育暨班際整潔競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維護校園環境和整潔衛生,培養學生勤勞整潔之生活習慣,結合合作教育之理念,與同儕合作、學習為團體貢獻,並在實際生活中操作,特訂定本辦法。
二、依據: 111.09.02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臨時校務會議修正提案
三、競賽辦法:
1.以班為單位。
2.評分範圍、人員、時間和分數比例
評分範圍 | 評分內容 | 評分人員 | 評分時間 | 分數 |
班級教室 | 黑板清潔、櫃面及桌面、窗台及窗溝、地面清潔、走廊掃地拖地、欄杆、洗手台及花圃(澆水、除草、清除雜物)、水溝、天花板蜘蛛網 | 值週老師 | 午休時間 週五16:00時前交 | 45% |
外掃區 | 花圃(澆水、除草、清除雜物)、水溝、樓梯扶手、欄杆、窗台、洗手台 | 衛生糾察 | 09:05 | 40% |
教室垃圾桶 | 教室垃圾桶周圍不能夠有垃圾 | 教官室糾察 | 午休 | 15% |
※衛生糾察評分依班級自治狀況調整。值週老師評分標準請參考附件一。
四、評分人員於週五評分結束、結算分數後,下午16:00時前將評分表送交衛生組。
五、本競賽每週核算成績,按分數排定名次,並於學校網頁公告,週一升旗時頒獎。
六、獎懲:
1. 每週取前六名,頒發優勝獎牌各乙面。
榮譽班:連續獲得三週第一名或連續獲得五週前六名,或學期得名累計10次以上之班級。榮譽班學生期末分別在群育成績各記第一名小功乙次、第二名嘉獎2次、第三名及以後名次各記嘉獎乙次。
2. 每週最後一名之班級,於週會時負責中正堂場地佈置工作。
3. 期末整潔積分,前三名頒發獎金。
i. 積分算法:依全校整潔競賽成績排序,以各週「名次為積分」來累加,也就是說積分越少越好,成績取前三名頒給獎金。
ii. 第一名獎金1,2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獎金由員生社提供。
註:榮譽班級產生後,整潔評分未達80分,該週從缺。
七、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八、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
註: 111.9.2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臨時校務會議修正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