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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環境維護 / 合作教育暨班際整潔競賽實施辦法

國立嘉義高商合作教育暨班際整潔競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維護校園環境和整潔衛生,培養學生勤勞整潔之生活習慣,結合合作教育之理念,與同儕合作、學習為團體貢獻,並在實際生活中操作,特訂定本辦法。

二、依據: 111.09.02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臨時校務會議修正提案

三、競賽辦法:

   1.以班為單位。

    2.評分範圍、人員、時間和分數比例

評分範圍

評分內容

評分人員

評分時間

分數

班級教室

黑板清潔、櫃面及桌面、窗台及窗溝地面清潔走廊掃地拖地、欄杆、洗手台及花圃(澆水、除草、清除雜物)、水溝、天花板蜘蛛網

值週老師

午休時間

週五16:00時前交

45%

外掃區

花圃(澆水、除草、清除雜物)、水溝、樓梯扶手、欄杆、窗台、洗手台

衛生糾察

09:05

40%

教室垃圾桶

教室垃圾桶周圍不能夠有垃圾

教官室糾察

午休

15%

 ※衛生糾察評分依班級自治狀況調整。值週老師評分標準請參考附件一。

四、評分人員於週五評分結束、結算分數後,下午16:00時前將評分表送交衛生組。

五、本競賽每週核算成績,按分數排定名次,並於學校網頁公告,週一升旗時頒獎。

六、獎懲:

1.  每週取前六名,頒發優勝獎牌各乙面。

榮譽班:連續獲得三週第一名或連續獲得五週前六名,或學期得名累計10次以上之班級。榮譽班學生期末分別在群育成績各記第一名小功乙次、第二名嘉獎2次、第三名及以後名次各記嘉獎乙次。

2.  每週最後一名之班級,於週會時負責中正堂場地佈置工作。

3.  期末整潔積分,前三名頒發獎金。

          i.       積分算法:依全校整潔競賽成績排序,以各週「名次為積分」來累加,也就是說積分越少越好,成績取前三名頒給獎金。

        ii.       第一名獎金1,2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獎金由員生社提供。

註:榮譽班級產生後,整潔評分未達80分,該週從缺。

七、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八、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

: 111.9.2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臨時校務會議修正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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