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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環境維護 / 合作教育暨班際盥洗室整潔競賽實施辦法

國立嘉義高商合作教育暨班際盥洗室整潔競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維護盥洗室環境和整潔衛生,培養學生勤勞整潔之生活習慣,結合合作教育之理念,與同儕合作、學習為團體貢獻,並在實際生活中操作,特訂定本辦法。

二、依據: 111.09.02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臨時校務會議修正提案

三、競賽辦法:

   1.以班為單位。

    2.評分人員:由衛生組糾察同學擔任。

    3.評分時間:每日早上0905分。

    4.評分項目:

 

清潔標準

 

無臭味

所有地面

保持乾燥,不可嚴重潮濕或積水

不可有灰塵、積垢、髒污、腳印等

不可有任何垃圾

洗手臺

須清除毛髮、雜物,不可堵塞→堵塞須通報總務處

不可放置物品(抹布、菜瓜布等),除香皂或洗手乳

 

隔板定期擦拭,不可有灰塵等髒污

沖水器無漏水→漏水須通報總務處(停水亦是)

垃圾桶定期清洗,須保持乾淨,不可有髒汙

清除垃圾桶內垃圾

衛生紙盒須擦拭乾淨

便 

大小便斗、馬桶內無污垢或糞便、黃垢

平面不可有灰塵

須清除雜物,不可堵塞→堵塞須通報總務處

工具間

掃具維持乾淨,擺放整齊

多餘或非己班掃具須拿至衛生組

未裝滿之垃圾袋須綁緊,週五或假日前一天不可放置任何垃圾

務必關門

其他

蜘蛛網要清除

窗台、窗戶、扶手等需擦拭乾淨

四、評分人員於週五評分結束、結算分數後,中午1230前將評分表送交衛生組。

五、本競賽每週核算成績,按分數排定名次,並於學校網頁公告,週一升旗時頒獎。

六、獎懲:

1.每週取前三名,頒發優勝獎牌各乙面。

榮譽班:連續獲得三週第一名或連續獲得五週前六名,或學期得名累計10次以上之班級。榮譽班學生期末分別在群育成績各記第一名小功乙次、第二名嘉獎2次、第三名及以後名次各記嘉獎乙次。

2.每週最後一名之班級,於週會時負責中正堂場地佈置工作。

    3.期末整潔積分,前二名頒發獎金。

積分算法:依全校整潔競賽成績排序,以各週「名次為積分」來累加,也就是說積分越少越好,成績取前三名頒給獎金。

第一名獎金1,100元,第二名900元,獎金由員生社提供。

註:榮譽班級產生後,盥洗室整潔評分未達70分,該週從缺。

七、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八、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     : 111.09.02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臨時校務會議修正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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