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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衛生委員會

國立嘉義高商學校衛生暨團膳委員會

依據與目的:本校為加強推展學校衛生工作,促進教職員工生身心健康,依據學校衛生法及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成立學校衛生暨團膳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會)

組織:本委員會設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秘書、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進修部部長、主任教官、主計主任、員生社理事、體育組長、衛生組長、庶務組長、訓育組長、生輔組長、護理師為當然委員,遴選委員為級導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

職稱

單位職務

               

主任委員

校長

督導成立衛生委員會,訂定工作指導方針。

祕書

秘書

負責對外發言與各項工作協調。

副主任委員

學務主任

推動工作計畫及各項業務之實施與追蹤考核,綜理一切衛生相關事宜。

執行秘書

衛生組長

執行及督導、協助執行各項業務推廣。呈報業務。

委員

教務主任

協助各項健康促進及衛生保健業務。

委員

總務主任

執行美化校園環境、飲用水衛生及共同登革熱防治。

委員

實習主任

督導實習場所衛生工作有關事宜之進行。

委員

輔導主任

協助各項衛生保健工作正確態度之養成。

委員

圖書館主任

提供衛生保健之資料及圖書。

委員

進修部部長

督導進修部衛生工作有關事宜之進行並舉辦相關競賽及活動。

委員

人事主任

督導衛生工作(教職員工)有關事宜之進行。

委員

主任教官

督導衛生工作(學生)有關事宜之進行。

委員

主計主任

協調各項經費問題。

委員

庶務組長

協助規劃執行校園環境綠化美化工作及協助病媒蚊防治。

委員

訓育組長

協助執行健康促進活動。

委員

生輔組長

執行學生健康生活習慣之輔導。

委員

體育組長

執行師生健康體適能之評估,辦理各項健康活動。

委員

主任教官

協助各項健康促進及衛生保健業務。

委員

教官

專司班級工作之菸害檳榔防治督導。

委員

護理師

發揮健康中心功能,適時對教職員工生進行用藥安全等健康促進議題衛生教育。

進行健康資料建檔,特殊疾病學生管理。

評估師生健康需求,執行健康促進計畫之推動,呈報業務。

委員

員生社理監事會

專司全校團膳、員生社販售食品等業務執行。

監督校園團膳、食品安全及衛生管理。

組員

導師代表

三名

協助推動教師參與衛生保健活動。

監督校園團膳、食品安全及衛生管理。

家長代表

家長會推派

提供完善的家長後勤支援,俾利各項學校衛生計畫推動。

學生代表

班聯會推派

協助學生參與衛生保健活動。

監督校園團膳、食品安全及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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