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高商合作教育暨班際盥洗室整潔競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維護盥洗室環境和整潔衛生,培養學生勤勞整潔之生活習慣,結合合作教育之理念,與同儕合作、學習為團體貢獻,並在實際生活中操作,特訂定本辦法。
二、依據: 111.09.02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臨時校務會議修正提案
三、競賽辦法:
1.以班為單位。
2.評分人員:由衛生組糾察同學擔任。
3.評分時間:每日早上09時05分。
4.評分項目:
類別 | 清潔標準 |
通風 | 無臭味 |
所有地面 | 保持乾燥,不可嚴重潮濕或積水 |
不可有灰塵、積垢、髒污、腳印等 | |
不可有任何垃圾 | |
洗手臺 | 須清除毛髮、雜物,不可堵塞→堵塞須通報總務處 |
不可放置物品(抹布、菜瓜布等),除香皂或洗手乳 | |
廁間 | 隔板定期擦拭,不可有灰塵等髒污 |
沖水器無漏水→漏水須通報總務處(停水亦是) | |
垃圾桶定期清洗,須保持乾淨,不可有髒汙 | |
清除垃圾桶內垃圾 | |
衛生紙盒須擦拭乾淨 | |
便器 | 大小便斗、馬桶內無污垢或糞便、黃垢 |
平面不可有灰塵 | |
須清除雜物,不可堵塞→堵塞須通報總務處 | |
工具間 | 掃具維持乾淨,擺放整齊 |
多餘或非己班掃具須拿至衛生組 | |
未裝滿之垃圾袋須綁緊,週五或假日前一天不可放置任何垃圾 | |
務必關門 | |
其他 | 蜘蛛網要清除 |
窗台、窗戶、扶手等需擦拭乾淨 |
四、評分人員於週五評分結束、結算分數後,中午12時30分前將評分表送交衛生組。
五、本競賽每週核算成績,按分數排定名次,並於學校網頁公告,週一升旗時頒獎。
六、獎懲:
1.每週取前三名,頒發優勝獎牌各乙面。
榮譽班:連續獲得三週第一名或連續獲得五週前六名,或學期得名累計10次以上之班級。榮譽班學生期末分別在群育成績各記第一名小功乙次、第二名嘉獎2次、第三名及以後名次各記嘉獎乙次。
2.每週最後一名之班級,於週會時負責中正堂場地佈置工作。
3.期末整潔積分,前二名頒發獎金。
積分算法:依全校整潔競賽成績排序,以各週「名次為積分」來累加,也就是說積分越少越好,成績取前三名頒給獎金。第一名獎金1,100元,第二名900元,獎金由員生社提供。
註:榮譽班級產生後,盥洗室整潔評分未達70分,該週從缺。
七、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八、本辦法呈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 註: 111.09.02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臨時校務會議修正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