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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專區

114年度『雲端廉政教室』法紀宣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918日臺教國署政字第1146100200號函辦理。

二、「防貪指引-學校午餐篇」、「防貪指引-小款項篇」,宣導影片2(下載連結:點擊連結)(下載連結:https://gov.tw/BWg),請自行下載運用。

 

 

 


法務部為因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1147月22日施行,請各機關及學校配合辦理事項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822臺教國署政字第1140078841號函辦理。

二、檢舉者身分符合旨揭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5條規定所稱揭弊者,始有本法之適用。檢舉者身分未符合之案件,仍依本校既有各類檢舉、陳情作業程序辦理。

三、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3條所稱弊案事涉各單位業務,本校兼辦政風單位為本校公益揭弊受理單位窗口,嗣有弊案通報時,視弊案性質移請各權責單位,確實依規定程序辦理調查及通知相關事宜。

國教署114年8月22日臺教國署政字第1140078841號函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法務部廉政署「揭弊者保護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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