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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被害人保護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66410號函,113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謹訂於113年10月21日(星期一)至10月28日(星期一)

相關連結:法務部→重大政策→犯罪被害人保護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加以彰顯被害人的主體性並以法律位階明文保障其各項權利之外,法條更從46條擴增為103條,將以往側重「補償」與「保護」的概念,擴充、提升為強調人性尊嚴,更以同理心的態度,深化、完善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之權益保障。同時,並新增了「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制度,配合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包裹修正,建構「數位/網路性暴力聯防保護網」,跨出數位性別平權的重要一步,修正重點如下:

  • 新法以「被害人權益為核心」,並建構「以家庭為中心」之工作模式,力求貼近被害人需求,彰顯政府對於被害人的重視與決心
  • 制度性檢討「犯罪被害補償金」的法律性質,改採「單筆定額給付制」,審議務必從優、從速、從簡,目標為提升審議效率與金額,避免審議過程對申請人的二度傷害
  • 在犯保協會的組織部分,將納入更多不同專業背景的人士,如法律、心理、社會工作、犯罪防治或機構管理等專業,希望讓犯保協會可以注入新的思維,持續不斷的提升服務品質。

犯罪被害人保護新法重點

※犯罪被害人保護宣導文宣

 

相關連結:法務部→簡介→重要措施→保護司→犯罪被害人保護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實施細則

 

相關連結: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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