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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請欲辦理107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及生活費的同學,於學期開學前備妥相關證件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申貸手續,「辦理後務必再持原有學費劃撥單及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更換貸款後劃撥單」,再行劃撥繳費,完成註冊手續。
有相關問題可洽詢本校就學貸款承辦人:學務處訓育組葉小姐。(05-2782421轉311)
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公告訊息如下:
107學年度第2學期對保期間為108/1/15(二)~108/2/28(四)上午9:00至下午3:30(例假日不含),需辦理就學貸款對保手續之學生及家長,請務必留意並於期限內完成對保相關手續,若學校截止收件日早於108/2/28,則請於學校截止日前,完成對保手續並儘速繳交相關資料予校方人員,謝謝。